抓好“牵头”: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省质量强省办牵头作用,按照我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统筹相关部门、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等各方面力量推动质量提升。要发动全社会把提升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提高我省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打造品质四川,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建成西部质量高地打下坚实基础。
抓好“细化”:要按照《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管行业必管质量的思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就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质量提升,细化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提出阶段目标和工作措施。同时,质监部门自身要切实抓好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相关部门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头上,加强工作推进和督查,确保全省质量提升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全省质量整体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抓住“重点”:质量提升行动要全力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产业发展。在质量提升范围领域方面,要紧紧围绕全省“双五”“双七”产业,围绕重点支柱产业,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消费品,逐个行业、逐个产品抓,渐次扩大质量提升范围和领域。各市州可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达到上下协同、多方发力,形成质量提升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用好“手段”:支持相关城市、产业园区大力开展质量强市、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质量提升要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把质量提升和创建任务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要充分用好用活质量工作考核这个“指挥棒”,把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过质量考核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质量工作领导责任,压实部门质量监管责任,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要向全社会发出质量提升最强音,力争实现质量提升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