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
一、对部分消防产品(见附件)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此次调整出的13种产品,包括消防水带、消防车等产品基本为消防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产品,而一些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的产品质量也比较稳定。通过此次改革,预计减少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及企业1万余家,将大大降低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