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统筹、评估,结合本地区中心工作、产业发展现状、质量安全形势、监管资源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根据产品的主产区,分为246类,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工业生产资料、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老年人用品等。
总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精准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区中心工作、产业发展现状、质量安全形势、监管资源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因地制宜,适度增减,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要强化协同联动,进一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局。要及时评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情况,根据政策要求、质量状况等,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切实提升精准性和有效性。
来源:质量与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