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试点任务主要为“完善法规制度、促进标准认证衔接、培育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创新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培养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
在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方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开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积极采用通过开放和透明程序制定的国际先进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
力争用3年时间,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来源:质量与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