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关于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3〕86号),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督促认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在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展认证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认证机构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以自查整改为契机,对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认证活动和类认证活动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梳理排查开展的认证和类认证总体情况;梳理排查认证业务全链条风险,从认证方案的设计、认证全过程的实施、认证的资源配置和人员能力、认证人员的职业操守等方面,自查并清理整治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风险分析;梳理排查认证规则备案情况;开展对获证组织的风险评价,从认证有效性、符合性等方面加强证后监督。
自查重点要求放在机构业务开展、机构合法法规、认证规则备案、认证人员职业操守、获证组织认证质量、机构自身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
来源:质量与认证